关于“婚姻命格”概念的起源,需要从中国古代命理学的发展脉络中梳理。这一概念并非突然出现,而是随着占卜、星命学和八字算命的演变逐渐形成的。以下是关键时间节点和背景分析:
1. 商周时期(约前1600–前256年)
甲骨文记载显示,商代已有通过占卜预测婚姻吉凶的实践,但属于原始占卜范畴,尚未形成系统的“命格”理论。
2. 汉代(前202–220年)
阴阳五行学说与天人感应思想盛行,为命理学奠定哲学基础。
《白虎通义》等文献提到婚姻需合“阴阳五行”,但未明确将个人命格与婚姻捆绑。
3. 魏晋南北朝(220–589年)
星命术(如紫微斗数雏形)兴起,开始将个人命运与星象关联。
门第观念强化,士族通婚讲究“门当户对”,隐含命理匹配思想,但尚无具体命格理论。
4. 唐代(618–907年)
李虚中创立“三柱”(年、月、日)八字算命法,标志命理学的系统化。
敦煌文献《推男女婚嫁禄法》等显示,唐代已出现以生辰推算婚姻吉凶的方法,可视为“婚姻命格”的雏形。
5. 宋代(960–1279年)
徐子平完善“四柱八字”(加入时辰),命理学成熟。
《渊海子平》明确记载“合婚”理论,如夫妻宫、神煞配对(如“孤鸾煞”“桃花煞”),标志着“婚姻命格”概念的正式形成。

雏形:唐代已出现基于生辰的婚姻占卜,但理论较粗糙。
成熟形态:宋代因八字命理的完善,“婚姻命格”发展为系统的合婚理论,并持续影响后世。
若需进一步探讨某朝代的合婚方法或典籍依据,可补充具体方向。